公司治理單位

單位名稱
()職單位
執行情形
 
公司治理單位
 
財務總處
為推動公司治理並有效發揮董事會職能,本公司依「上 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是項要點」第 20、22 條規定,於108/4/25 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由財務總處林洳萱財務長擔任(112/12/28卸任),其具備中華民國會計師執業資格,另公司於112/12/28董事會通過設置專任公司治理主管,由翁英傑資深經理擔任(112/12/28新任),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資格符合規定,綜理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職責如下:

1.本公司設有公司治理專責單位:

   (1)財務總處:依主管機關指示,遵循辦理「上市上櫃公司治理評
   鑑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應】之條文檢核之自評業,     並協助各相關部門落實應遵循主管機關所頒布之公司治理評鑑指     標及相關法律規範。擬訂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之議     程及會議相關資料,並於會後製作議事錄,協助董事、獨立董事     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
   助董事、獨立董事遵循法令等,並依法定期限辦理公告申報及變 
   更登記事項。建置並維護公司中文版網站資訊,揭露公司財務、
   營運及公司治理相關訊息及成效。股東聯繫與服務之及時處理(包
   含公司問題說明及資料提供 )。
   (2)人力資源暨勞工安全衛生處:負責薪酬委員會及相關事宜。
   (3)總管理處:負責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及相關事宜。轄下小組
   為:
   (a)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統整企業永續相關政策、制度或管理
   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與利害關係人持續溝通與互
   動,具體業務執行內容應參照「BM0-007企業永續發展實務則
   
(b) 誠信經營推動小組: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
   略,訂定誠信經營的防弊措施;定期分析評估不誠信行為風險,
   據以訂定防範方案,對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安置相互監
   督制衡機制;誠信政策宣導推動,規劃檢舉制度,並確保執行有
   效性,具體業務執行內容應參照「BM1-040誠信經營作業序」。
   
(c)風險管理小組:為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負責規劃、執行
   與監督風險管理相關事務,具體業務執行內容應參照「BM1-050
   風險管理程序」
   
(d) 資訊安全推動小組:確認資訊安全政策與目標一致性,運作審
   核與評估資安體系,檢討資安報告與監控修復措施,推行資安教
   育訓練計劃,具體業務執行內容應參照「IT0-002資訊安全管理手
   冊」。
 
 (e)尋找適任的董事及總裁候選人,向董事會提出候選人名單,並
   審慎評估提名候選人之資格條件及有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
   情事等事項,董事候選人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
   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應評估其獨立性。

2.執行情形說明:

  各權責單位依相關法規執行公司治理相關業務,其運作正常,均符
  合法規及公司之規定。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年度執行計畫與執行
  成果,最近一次報告於董事會為 112/12/28。

3.公司治理主管 112年度進修共計 12 小時。

進修機構 課程名稱 進修日期 進修時數
臺灣證券交易所 112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112/06/09 3.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112年度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 112/07/04 3.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暨公司治理主管實務進階研討會-地緣政治下台灣之產業轉型機會與挑戰PMI / NMI 獨家剖析 112/11/16 3.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經營權爭奪]
相關法律責任與案例解析
112/11/28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