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第三次买回库藏股(修正预定买回期间)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3/12
2.买回股份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13,989,769,646
5.预定买回之期间:115/03/13~115/05/11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5,00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58.00~145.00,公司股价低于区间价格下限,将继续买回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1.97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无买回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 本公司于104年6月15日至104年8月14日执行第二次库藏股买回,预计买回9,000,000股,实际买回 2,269,000股。 未执行完毕原因:为兼顾市场机制不影响股价,本公司视股价变化及成交量状况採行分批买回策略,故 未执行完毕。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案由: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拟买回本公司股份案,提请 讨论。 说明:
(1)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及「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规定办理。
(2)拟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本公司股份,相关事项如下:
买回股份之目的: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买回股份予以註销。
买回股份之种类:普通股。
买回股份之总金额上限:新台币13,989,770仟元。
预定买回之期间:115年3月13日至115年5月12日。
预定买回之数量:5,000仟股,佔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97%。
买回之区间价格:每股新台币58元至145元,当本公司股价低于所定买回区间价格下限时,将继 续买回股份。
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0股。
申报前三年内买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无。
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本公司于104年6月15日至104年8月14日执行第二次库藏股买 回,预计买回9,000,000股,实际买回2,269,000股;未执行完毕原因:为兼顾市场机制不影 响股价,本公司视股价变化及成交量状况採行分批买回策略,故未执行完毕。
买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3)本次买回股份案,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出具董事 会声明书,请详阅附件一;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稿本,请详阅附件二。
(4)本次买回股份案所订各项事宜,如经主管机关核示必需变更时,拟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 理。 决议:经主席徵询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 不适用。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 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一、本公司经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第二十一届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过二分之一同意通过,自申报日起二个月内于集中交易市场买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97%,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仅占本公司流动资 产之2.30%,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 之维持。
三、本声明书业经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会议通过,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声明书之内容 併此声明。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 美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订定之价格区间,其决策过程具合法性,价格区间之订定及 对公司财务状况之影响在合理范围内,尚无重大异常情事。
18.其他证期局所规定之事项: 接获主管机关通知修改公告申报预定买回期间。